2022-04-19
自育草坪草呼唤“保护伞”
几年前,广西北海立方生态技术有限公司选育了一个新草种“立方”钝叶草,其具有突出的耐践踏能力,且耐旱耐瘠,不需修剪。草种优良的特性吸引了不少登门求购的人,但培育人刘兴益却不敢把草种卖给他们。这是为什么呢?
育种者维权难
刘兴益不敢卖的原因很简单———未申请到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方”钝叶草繁殖非常容易,切断的根茎抛撒到地里,浇上水,就能长成一块草坪。这本是一个非常好的优点,但问题是刘兴益只要把草拔几公斤、几十公斤卖给别人,半年左右,这个买主就可以成为一个供货人,他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
广西北海“翠绿1号”假俭草选育人中南草坪科研推广中心农艺师李炳杰还有更大的忧虑,与同属的进口假俭草草种相比,“翠绿1号”更耐低温,品质更细腻,可免修剪和维护,而其售价比进口假俭草草种要低,“翠绿1号”草种每公斤价格为580元,而进口假俭草价格都在600元以上,因此,李炳杰很担心“翠绿1 号”被国外的公司拿去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那样的话,别人成了“翠绿1号”的合法销售商,他们反而成了非法的了。
仅草地早熟禾受保护
“立方”钝叶草和“翠绿1号”假俭草没申请到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原因很简单———它所在的“属”或“种”没有列入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目前我国植物要申请新品种保护,前提是这种植物所在的“属”或“种”必须列入了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
登录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信息网,查阅已发布的6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可以看出国家目前对植物新品种保护集中在农作物,特别是大宗农作物上,其次就是蔬菜水果类,草种中除了几种牧草外,仅有草地早熟禾在可申请名单之内。另外,从网站上的《1999- 2006年品种权申请情况汇总表(2006.8.31)》可以看出,在1999年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申请到植物新品种保护的810个品种中,大田作物占91.9%,蔬菜占4.20%,果树占2.35%,花卉占1.60%,牧草和和草坪草都为0。
范围扩充需要时间
除草地早熟禾外的其他观赏用草坪草新品种要如何才能得到保护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邹平处长。邹平说:“这些植物要得到新品种保护,只能等待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扩大,将其所在‘属’或‘种’收录进去。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在不断补充,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每收进去一个‘属 ’或‘种’都要经过大量的准备工作和很长的过程,如前期试验以及专家论证等,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
专家呼吁健全保护制度
北京林业大学草坪研究所所长韩烈保教授表示,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增长远远落后于我国草坪草育种发展速度。中国草学会草坪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佐忠说:“其实在中国的草坪草育种中,对暖季型草坪草育种做的工作相对要多得多,例如结缕草、假俭草,都取得了不少的成果,更需要保护。”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忠平教授说:“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必须尽快健全起来。我在与一些外国公司打交道时发现,国外公司的品种只要通过了海关的审定,在我国销售时就是受到保护的,而我国自己培育的品种要得到保护却要难得多。这种现象希望能尽快得到改变。”
背景链接:【北京地区草坪养护问题现状调查】
对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是《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我国于1999年正式加入。该公约规定,成员国可以*选择专门法或专利法或二者并用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目前,国际上多数国家都是采用制定专门法的方式,我国也是采用专门法,即《*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同时,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另外,在我国,牧草和观赏用草坪草的品种审定都归全国牧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如果通过了其的审定,也就是被承认是一个新的品种,在科研课题申请和学术成果鉴定方面予以承认。但如果涉及品种使用纠纷,全国牧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不具备法律保护能力。
因此,在我国,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是草坪草新品种获得法律保护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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