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植物诊疗 > 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植物诊疗2022-03-02 08:20:06

(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000]497号,于2000年9月18日印发)

一、防治规划设计

1、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本省(市)防治总体设计和年度实施方案。

2、各地根据松材线虫病传播规律、发生区地理位置、林分用途、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施工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划分不同治理类型,实行分类施策,分区治理。内容包括不同类型区的特点、范围、面积和治理对策。把面积、技术措施和工程量落实到小班,并绘制施工作业图、表和说明书。

二、疫情监测

疫情监测以地面人工监测和诱捕器监测为主,以航空遥感技术监测为辅。

(一)全面普查

1、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10-11月份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全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省级绘至乡镇、市县绘至小班),计算病死树株率和木材损失,掌握疫情发生情况,为制定年度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2、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省区要以县(区、市)为单位,每年9-10月份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驻军营房、城镇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二)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省市对未发生区要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码头、车站、驻军营房、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生态林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或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打孔流胶法诊断

于春秋季节在松树*用打孔器打一孔至皮下,取样部位以胸高、无结疤处为好。2日后观察洞孔流脂情况(冬季3日后观察),松脂流量多,大量溢出洞外为正常;松脂不流出洞孔,仅在洞内,或在洞内滴状凝结为感病。根据上述结果,再结合取样分离作进一步确认。

(四)诱捕器监测

在松褐天牛羽化期(5-8月),每个固定监测点设置一个诱捕器。放置点设在山顶、林道旁空气流通处。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1.5米左右。集虫器用锌铁皮或塑料等加工,防止天牛成虫爬出逃逸。先在诱捕器诱芯内放入清洁棉花,再加入调配好的引诱剂200毫升,以后每隔20日往诱芯添加140毫升。每隔1-2日(羽化后期可5-7日)检查诱捕天牛情况,收集诱捕的天牛进行分离、镜检,检查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天牛携带松材线虫,秋季采用“打孔流胶法”在诱捕点周围1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早期诊断,抽取病树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发生地点,分析疫情扩散蔓延情况。

(五)航空遥感监测

对地面不易调查的高山密林地区,采用航空遥感技术进行监测,发现枯死树后,再根据全球定位系统指示位置开展实地调查。实施航空遥感监测,要运用差分方法对机上显示的地理位置进行校正。

(六)取样、分离、鉴定

每个林业小班内可疑病树在10株以内全部取样,10株以上视其分布情况,先抽取10株,再抽取剩余数量的5-10%。取样要选择当年新死松树,取样部位以胸高处为好。取样时先把取样部位树皮剥净,选取靠近蛀道、蛹室处,用直径3厘米左右手摇钻钻至树心,取适量木屑(不少于20克),或用柴刀劈至10厘米深,取木片宜可。取好样品装入塑料袋,同时用铅笔填写寄主、采集地点、时间、采集人等一并装袋,用绳扎实。样品若不能立即分离鉴定,应放在冰箱内暂存。

所取样品采用漏斗法分离。病原鉴定方法参照“*林业行业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LY/T 1123-93)”。凡属在未发生区新发现类似松材线虫病症状的病死树,应由省级森防部门或有关专家鉴定,确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

(七)疫情报告

一旦经技术鉴定证实新发现松材线虫病,以省为单位,及时将发生地点、发现日期、林分状况、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等疫情监测调查情况上报国家林业局和省*。

三、防治措施

(一)清理病死树

1、病害发生危害历时较长,发生面积大,病死树数量大,病死树株率在10%以上的病区,在春节前组织专业队,采用一次性全面皆伐,彻底伐除发病山头或地块的感病寄主植物。不能安全、有效处理疫木的地区,全面封山育林。

2、松材线虫病危害较轻的松林,病死树数量少且分散,病死树株率在10%以下,采用全面清理病死树的措施。病木能不下山的尽量不下山。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专业队对发生区边缘病死树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松树实施强度砍伐病死树,形成隔离带,防止病害继续扩散蔓延,并对中心发生区的病死树进行全面清理,以减少病原,压缩受害面积,控制病害的发生。

3、对新发生疫点和孤立疫点要采用皆伐措施,并在4月份前对周围1公里范围内松林采用“流胶法”进行早期诊断,发现松树异常及时伐除,以彻底清除病原,确保拔除效果。

4、实施病区皆伐时,应先伐死树,后伐残余活树,死树和活树要分开放置,分别进行除害处理。

5、为保证除治成效,实施清理病死树和病区皆伐时,所有伐桩高度应低于5厘米,病区除治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

(二)病木除害处理

1、病死树伐根可罩塑料薄膜后覆土或磷化铝(1-2粒)进行熏蒸处理,或用虫线清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淋,也可采取连根刨除的方法。

2、病区零星分散的病死树,砍伐后就地将树干和树枝砍成小段,装入专用熏蒸袋(凡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条和刨出根桩均要全部装袋),再投放磷化铝(20克/M3),密封塑料袋,搁置山上原地至传媒天牛羽化期结束。对滞留于林间的病枝材,亦采用此法。

3、清理下山的病枝、根桩等集中指定地点及时烧毁。

4、伐下的病材,在集中指定地点采用如下处理方法:

药物熏蒸:选择平坦坡地或平地,将砍伐材(包括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条和根桩)集中堆放,覆盖熏蒸帐幕,在堆垛四周挖宽30厘米,深20厘米小沟,把帐幕四边埋入沟中用土压实,再投放硫酰氟或溴甲烷(50克/立方米,20℃,24-48小时),或磷化铝(20克/立方米,20℃,72小时以上)熏蒸至木材中松褐天牛和松材线虫死亡率达到100%。若杀虫率不到100%,则要再次投药熏蒸,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加热处理:将病树枝、干置于热处理房加热至60℃2-3小时(或利用微波处理),取出检查松褐天牛死亡率,若死亡率达不到100%,继续进行处理直至松褐天牛全部死亡为止。

变性处理:将病木作成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制浆、烧碳等,消灭其中的病原和传播媒介。

切片处理:将病木切成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碎片,以使其中松褐天牛不能成活。

烧毁处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就地烧毁。

所有病木除害处理必须4月底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前全部结束。

(三)传媒天牛防治

1、诱木防治。在除治区的山顶、山脊、林道旁或空气流通处,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引诱传媒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每10亩设置1株(松褐天牛密度大的林分可适当增设诱木数量),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5月上旬),在诱木基部离地面30-40厘米处的3个方向侧面,用刀砍3-4刀(小树可少些),刀口深入木质部约1-2厘米,刀口与树干大致成30度角。用注射器把引诱剂注入刀口内。诱木引诱剂使用浓度为1∶3(1份引诱剂原液用3倍清水稀释)。施药量(毫升)大致与诱木树干基部直径(厘米)数相当。于每年秋季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杀死其中所诱天牛,减少天牛种群密度。

2、诱捕器诱杀。在传媒天牛羽化期,在发病林分每隔1000米设置一个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方法同诱捕器监测。集虫器内盛清水或3%杀螟松乳剂。

3、喷药防治。发生区于传媒天牛成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冠部喷洒或飞机喷洒绿色威雷(触破式微胶囊剂),50-80毫升/亩(300-400倍液),或其它内吸性好、下导性强的杀虫剂,分别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盛期进行防治。松褐天牛幼龄幼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喷洒虫线清乳油80倍液,喷药量为2-3升/株。

4、树干注药防治。对有特殊意义的名松古树和需保护的松树,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在树干基部打孔注入虫线光A (Emamectin安息香酸盐液剂)400毫升/立方米(估计立木材积),或注入虫线清1∶1乳剂400毫升/立方米,进行保护。

5、生物防治。除治区在传媒天牛幼虫幼龄期,林间释放松褐天牛的天敌肿腿蜂,也可通过肿腿蜂携带白僵菌的方法感染天牛幼虫,以降低林间天牛数量,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的目的。每年于松褐天牛幼虫期释放天敌,气温最好在25℃以上的晴天进行。放蜂方法采用单株放蜂法、中心放蜂法或分片布点放蜂法,每10亩设一个放蜂点,每点放蜂1万头左右。

四、检疫措施

1、松材线虫病检疫范围包括来自国内外疫情发生区的松属、雪松属、冷杉属、云杉属和落叶松属等植物的苗木、接穗、插条、盆景等生长繁殖材料;来自国内外疫情发生区的上述植物的木材、枝桠、根桩、木片以及它们的制品等;带有松材线虫及其传播媒介昆虫活体的货物、包装材料、铺垫材料及运输工具。

2、各发生区由当地*发布命令,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松苗、松木、松材调出疫情发生区。

3、发生区要对松属苗木繁育基地、贮木场和木材加工厂开展产地疫情调查,详细登记带疫情况,并下发除害处理通知书责令限期对疫情进行除害处理。同时根据产地检疫结果,对要求调运的松属苗木和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数量进行全面核实,严禁带疫苗木、木材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4、调运疫区的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繁殖材料、木材及其制品必须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要事先征求调入地森检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调入地的检疫要求书内容,进行严格的现场检疫检验,确认未携带松材线虫病方可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调入地森检部门。

5、实施检疫检查的抽样比例,苗木按一批货物总件数的5%进行抽样、木材按总件数的10%进行抽样。所抽样品的分离鉴定方法按“*林业行业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LY/T 1123-93)”进行。

6、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或木材检查站)要配备专职检疫人员,对过往的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严格的检疫检查,严禁未通过检疫的松苗、疫木及其制品调运。

7、各地森检部门对来自发生区或来源不明的寄主植物及其产品要进行复检,发现带疫就地销毁;确认无松材线虫的繁殖材料要经过1年以上隔离试种,确认没携带松材线虫方可分散种植;对松木及其制品活包装材料要实施跟踪调查,严防疫情传入。要定期对本地区用材单位进行检疫检查,杜绝非法购买和使用疫情发生区松材及其制品的行为。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站将第一时间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2020-2022 花卉养殖知识. Some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20211675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