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7
广西着力采取四项措施做好珍贵树种育苗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育苗任务完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发展珍贵树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发展步伐。各市及区直国有林场要指定专人负责珍贵树种育苗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任务。
二是及时采集种子,落实定点育苗任务。自治区林业厅种苗站要及时落实好下半年采种计划,制定下年度珍贵树种育苗计划,并下达到各定点苗圃。督促各定点苗圃做好采种和用种方案,做好种子的采集和调运工作。对当地具备采种条件的珍贵树种组织采种,组织力量从外省调运优良种子,弥补珍贵树种种子缺口,为年度珍贵树种育苗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加强技术培训,确保苗木培育质量。各级林业部门要举办珍贵树种育苗技术培训班,对全区从事林木生产经营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苗木培育质量。要总结经验,推广使用最先进的育苗技术,提高我区珍贵树种苗木培育、经营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补贴制度,确保苗木有效供给。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地方的财政支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在四旁零星种植珍贵树种。建立珍贵树种苗木补贴制度,对积极性高、有一定基础的定点苗圃实行育苗补助,定向供应,提高育苗单位培育的积极性,确保苗木有效供给。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快珍贵树种发展的意见》,到2015年,全区计划新造成片珍贵树种150万亩,零星造林1500万株。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区农户新植树1.5亿株,平均每年3000万株。要完成上述任务,2011年~2015年全区每年要完成珍贵树种育苗任务6000万株以上(山上造林30万亩需要3000万株,村屯绿化种植3000万株)。为保证苗木质量,确保稳定持续地供应珍贵树种苗木,广西主要在国有林场及大型苗圃培育珍贵树种苗木,并在基础较好、育苗积极性高的苗圃中确定一批珍贵树种定点苗圃,通过自治区财政专项支持,做到定点生产、定向供应,杜绝假冒伪劣苗木,实现种苗生产专业化和基地化,提高良种壮苗供给能力。目前初步确定了26个国有定点苗圃,逐步形成以定点苗圃为主要供应单位的育苗格局。2011年,26个珍贵树种定点苗圃可提供苗木3667万株,到明年6月可出圃珍贵树种苗木6000万株,完全有能力满足全区珍贵树种造林绿化需要。